怀疑债务人转移财产由谁举证
怀疑债务人转移财产由谁举证,为了逃避债务,债务人通常采取转移财产的方式,而我国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那么以下是关于怀疑债务人转移财产由谁举证。
怀疑债务人转移财产由谁举证1个人债务纠纷有哪些原因
(一)借款目的本身不合法。在个人借款中,有时借款人和出借人双方互不相识,很多借款可能掩盖了非法目的,比如借高利贷,最终又无力还钱,这是引起纠纷的重要原因。
(二)不规范的借款形式。个人借款大多不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只有书写简单的借据无法判断效力,人情借贷也是引起纠纷的主要原因。
(三)存在借款合同要件的缺失。或者没有利息的约定,或者对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借款用途等没有进行约定。
(四)在担保方式上一般都约定不明确。借贷双方在有保证人保证时往往只让保证人签个字,也不注明是保证人,为以后出现纠纷法院处理时确定不了是保证人还是见证人埋下隐患。
(五)忽视诉讼时效的规定,常常导致纠纷发生时,权益难以得到有效地维护。
律师补充:
证明债务人转移财产的证据有哪些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调查取证。当前有些经济纠纷案件中,虽然法院判决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款项或赔偿,但是债权人在执行程序中无法获得相应钱款。
法院的判决书成了债权人手中的司法白条。在众多无法执行到位案件中,部分案件无法执行到位其原因并不是债权人没有经济能力,而是债务人虽有经济能力却在债务形成后恶意转移财产导致的。 ……此处隐藏1412个字……体情况,审查判断书证复制品等能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三条持有书证的当事人以妨碍对方当事人使用为目的,毁灭有关书证或者实施其他致使书证不能使用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对其处以罚款、拘留。
怀疑债务人转移财产由谁举证4对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在离婚时,夫妻双方有平等处分的权利。
对归属夫妻个人所有财产,最高人民法院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第三十号法释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当爱情变成仇恨时,隐匿财产就成为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选择。
离婚案件中,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数额往往争执不下,其主要原因是一方或双方隐匿了财产。通过诉讼离婚的几乎都是对于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结果。财产分割方案是证据所能证实的夫妻共有产决定的,当事人应注意收集夫妻共有财产的证据,这比去调查另一方的婚外情更为重要。
当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后,对方往往会闻风而动,转移夫妻共有财产。
因此,原告在起诉前,先不要打草惊蛇,应当积极收集夫妻共有财产的证据。比如,夫妻共有的:公司股东出资证据;公司相关财务报表;存折的开户行、账号;炒股账号
房屋所有权证;其它夫妻共有财产的发票,等。对现金、贵重物品注意保护。在必要时,可以申请诉前保全或诉讼保全。当然,夫妻闹到离婚这一步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双方都不会不知道,作为被告一方,也应有所警觉,对夫妻共有财产采取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