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孩子怎么收养
收养孩子怎么收养?生活中有很多不能生育的夫妻,往往可能会去孤儿院收养自己比较中意的小孩。法律上,这是合法的行为。但是,收养小孩总是要经过一定严格的程序和满足相应的条件,那么收养孩子怎么收养呢?
收养孩子怎么收养1收养孩子如何办理收养手续
所有的收养行为都必须经过民政部门登记并发给收养登记证,领养关系才合法有效。办理收养手续的程序是:
(一)申请
要求领养子女的当事人夫妻双方亲自到领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领养登记,一方不能亲自到场的,要出具经公证的委托领养书。被领养人如果已年满十周岁,必须亲自到场。
按照领养登记机关的要求如实填写《领养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领养人真实的领养目的,不虐待、不遗弃被领养人和抚育被领养人健康成长的保证及其它有关事项。
(二)审查
审查是领养登记工作的中心环节。登记机关要对申请领养当事人进行全面地审查,审查工作必须耐心、细致,依法办事,不得草率,更不能徇私舞弊。
(三)登记
经过认真的审查,掌握了申请领养人、被领养人、送养人的有关情况后,即可以决定是否准予登记。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证》,领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不予登记的,也应向当事人说明理由,进行必要的法制宣传。
收养孩子怎么收养2一、收养孩子的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 ……此处隐藏892个字……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零九十九条6868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第一千一百条6868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第一千一百零一条6868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6868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一千一百零三条6868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八条和第一千一百条第一款规定的限制。
四、收养人具备的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6868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不少人觉得办理收养手续是很麻烦的一件事,但只有办理了收养登记之后,收养关系才是合法的,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这样,日后即使产生了法律纠纷,当事人的利益也不至于受损害的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