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随着车辆的逐渐增加,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也变得越来越多。那么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就需要进行相关的处理,其中对于责任的认定就是比较关键的一点,这涉及到相关的赔偿问题。下面看看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及相关资料。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1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为: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当事人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3、同等责任。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在事故中作用相当的,负同等责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为: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2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 ……此处隐藏1301个字……任、同等责任对应同等责任。
四、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原则
1、行为责任原则
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 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2、因果关系原则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认定哪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关于那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行为才起作用。
3、路权原则
路权原则即各行其道原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4、安全原则
①合理避让原则
交通事故的形态千变万化,事故原因多种多样,交通参与者在享受通行权利的同时,如遇他人侵犯己方的合法通行权,必须做到合理避让,主动承担维护安全的义务。
②合理操作原则
交通参与者在参与交通运行时,为了保证交通安全,应主动杜绝一些法律法规未禁止,但有可能存在危险隐患的行为。如果实施了上述行为且造成了交通事故,应负事故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5、结果责任原则
行为人的行为虽未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但加重了事故后果,应负事故责任,即结果责任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