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标准
交通事故认定标准,当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车主首先是要让交警来对双方进行责任的认定。那么,在认定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时的交通事故认定标准是什么?一起来看看。
交通事故认定标准1意外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一、认定事故当事人责任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以下简称《实施条例》 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意外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二、 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
1、 交通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
所谓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实际上首先是民法上关于民事责任成立要件中的因果关系原则;
认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首先要看行为人的行为和事故的发生和损害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如果没有因果关系,即使行为人的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也不承担事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例如某人无证驾驶,严格遵守了通行的规则,也没有任何驾驶错误,在这种情况下。
对因后车追尾造成的交通事故不承担事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除了包含因果关系原则外,还发挥了衡量当事人行为对事故形成的原因力的作用;所谓“行为对事故形成的原因力”,主要是指在当事人没有过错或者难以认定过错场合,确定事故损害的一个标准;原因力的研究和运用,在我国目前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实践中涉及较少;《实施条例》的上述规定,实际上为通过“原因力” ……此处隐藏1848个字……事故责任的认定标准
酒驾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案情概要】
20XX年2月4日20时许,原告朱先生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碰撞被告郝先生驾驶的因故障后停在右侧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的中型货车及摆放在货车后方的轮胎钢圈(车后未设置反光警示标志),造成朱先生受伤的伤人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朱先生右上肢功能部分丧失的伤残等级为Ⅸ级(九)伤残、7根肋骨骨折的伤残等级为Ⅹ级(十)伤残(多等级伤残)。
被告郝先生的货车在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支公司投保交强险,交通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
因原告与两被告协商赔偿未果,原告朱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郝先生、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5万余元。
酒驾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案件处理分歧】
酒后驾车遭遇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担
原告朱先生酒后驾摩托撞上被告郝先生停放的货车受伤致残,事故责任由谁担,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原告朱先生驾摩托车,应当知道前面有车辆停放,但原告未尽安全注意义务,撞上被告郝先生停放的车辆,原告受伤致残,事故的发生是原告的过错所致,应由原告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被告郝先生对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不应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第二种观点认为,原告朱先生驾摩托车应当知道前面有车辆停放,但原告未尽安全注意义务,原告有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告郝先生占道停放车辆,对事故的发生也有过错,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因被告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故原告的损失应由保险公司某支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双方当事人的过错责任比例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