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宁市社保缴纳比例
2022年南宁市社保缴纳比例,社保缴纳基数是社会保险缴纳的缴费标准,根据基数与系数核定缴纳金额。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社保基数,2022年南宁市社保缴纳比例。
2022年南宁市社保缴纳比例1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依据个人月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乘以各项社保费率,得到应缴纳的保险费。
缴费基数低于社平工资的60%,按60%缴纳各项社保费,超过300%的,按300%缴纳。
社保缴费计算方法
企业社保缴费基数不同,缴纳费用不同
企业社保费用=养老基数×养老比例+医疗基数×医疗比例+失业基数×失业比例+工伤基数×工伤比例+生育基数×生育比例。
公式如上:【注:比例=企业承担比例+个人承担比例】
断缴后,如何补缴
我们知道社保的缴纳主要有以下两种方法:
1、通过单位缴纳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通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会通过代扣、代缴的方式,所以职工个人是不需要担心的。
2、个人自行办理
如果没有工作单位的个人、自由职业者以及个体工商户,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自行办理,需要参保人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办理社保登记手续,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只能缴纳养老和医疗两大险种,而不是我们常说的五险一金。 ……此处隐藏1027个字……;">
申报范围: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自治区社保中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参保单位及其职工。
填报口径:
(一)企业在职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在职编外人员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本人2021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工资收入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职工工资收入统计口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凡是国家统计局未明确规定不作为工资收入统计的项目,均应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工资收入申报范围。
(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编内职工按本人2021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工资收入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年终绩效考评奖纳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规定列入缴费基数的项目统计,即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
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自治区统一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年终绩效考评奖;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自治区统一规范后的绩效工资。
(三)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伤残并领取伤残津贴的职工,由其管理单位申报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并继续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