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妇女上班时间有什么规定
哺乳期妇女上班时间有什么规定,女性在职场中,生完孩子之后,为了孩子的健康着想是有一定时间哺乳时间。我国法律对女员工哺乳期有明确的规定,保障了女员工合法利益。那哺乳期妇女上班时间有什么规定?
哺乳期妇女上班时间有什么规定1一、国家规定哺乳期上班时间
每天在工作时间内安排一小时的哺乳时间,多胞胎没多一个增加一小时。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第十条: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二、哺乳假的申请条件
首先是女职工本人产后上班有困难并且本人所从事的岗位允许阶段性离开;
其次是女职工本人有请哺乳假的要求,提出申请;
最后是单位同意准假。
三、哺乳假期间工资的计算
请3个月、6个月哺乳假的工资,均按本人基本工资加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请一年(含法定产假)哺乳假的,工资照发,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停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 ……此处隐藏1062个字……动合同”
答: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任何企业和个人都不得以怀孕、生育和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7、本规定发布前哺乳期有十个月的`,也有十八个月的,是否都应按本规定执行?答:凡哺乳(包括人工喂养)一周岁以内婴儿的女职工都应按本规定执行。企、事业单位有条件的,也可适当延长哺乳期。
8、哺乳期满,有的婴儿身体特别虚弱,或正值夏季,可否适当延长哺乳期?答:女职工哺乳婴儿满周岁后,一般不再延长哺乳期。如果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经医务部门证明,可将哺乳期酌情延长。如果哺乳期满时正值夏季,也可延长一、二个月。
9、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4条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是: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9条和原劳动部《问题解答》第14条规定精神,哺乳期应为12个月,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至满1周岁。
女员工在哺乳期,用人单位不能随便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除女员工存在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而且女员工在哺乳期享有工资福利待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