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未做汇算清缴的后果
个人未做汇算清缴的后果,目前国内大部分省市已经可以进行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功能已经在全国陆续开通。汇算清缴开通后,相信大家一定有挺多问题。以下分享个人未做汇算清缴的后果?
个人未做汇算清缴的后果1一、每个人都需要进行汇算吗
根据税务总局文件,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两种情形:
(1)2020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2020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为各位网友准备了一张对照图,大家可以对号入座:
二、未按规定办理汇算有什么后果
(1)如果纳税人属于需要退税的情形,是否办理年度汇算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2)如纳税人需要补税(符合规定的免予汇算情形除外),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2000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 2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追缴税款、加征滞纳金。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如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处隐藏493个字……理有什么后果?
1、纳税人如未依法如实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申报不真实的,隐蔽自己收入的;根据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出台的“关于个人所得税申报信用机制”规定,针对个税申报造假、虚报的对个人信用带来负面影响。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综合所得具体包括哪些?
综合所得扣除项目包括: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减除扣除项目后,再对照7级税率表进行个税计算。
其中扣除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基本扣除费用:6万元/年。
2、专项扣除:
(1)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费;
(2)住房公积金。
3、专项附加扣除;
(1)子女教育;
(2)继续教育;
(3)大病医疗;
(4)住房贷款利息;
(5)住房租金;
(6)赡养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