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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未婚女性的法律

时间:2023-04-01 07:44:44
保护未婚女性的法律

保护未婚女性的法律

保护未婚女性的法律,有时候女性作为相对弱势的一方时,在很多的时候无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所以这个时候就要拿起法律这个武器去保护自身的权益。以下分享保护未婚女性的法律。

  保护未婚女性的法律1

未婚生子同居多年,非婚生子的女性也要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

未婚生子对孩子来说终究是一种不公平,成年人对双方感情的轻率处理带来的影响却远不止于此。伴随近年来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观念的变化,在我国未婚同居的情况越来越多,对于未婚生子话题的关注也随之增加。

别用年轻不懂事当借口

22岁正是人生中青春热烈、充满活力的年纪。媛媛却是心事重重,18岁的时候和认识了近3年的男朋友订了婚,一开始两人干劲儿满满的来到了同一座城市打工,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能够为结婚攒些积蓄。只是第二年婚没结成,媛媛却先有了孩子。宝宝出生后,媛媛大部分时间都要带孩子。工作、生活的重任就压在了老公身上。已经当了父母的俩人却一直没有去领那张结婚证。

时间长了,二十来岁的媛媛开始了每天伺候孩子、伺候老公每天宅在家里的'生活。虽然日子一直都过的不富裕,索性老公工作努力,只是老公再也不会跟经常交流、闲聊,反而跟同事、朋友似乎更聊的来,这让媛媛心理也不是滋味。

于是媛媛提出想回娘家探个亲,看看能不能把孩子放到老家由老人来带,这样自己既能上班减轻家庭负担,孩子也能得到照顾。在媛媛看来这是两全其美的选择,然而却没有得到老公的支持。

孩子还小离不开人照顾,媛媛表示如果这样自己就只能在家全 ……此处隐藏819个字……未婚男女生活在一起是同居关系,这种同居关系法律不予认可。2004年4月1日婚姻法解释(二)生效后,当事人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予立案。其依据的是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6、社会在快速发展,法律对于个人生活方面的隐私也变得更加宽容了。只要没有损害社会、集体和他人的利益,未婚者之间自愿的同居,已经成为法律不会干涉的个人生活方式的选择。在此提醒选择该方式的男女:法律在宽容的同时,也在声明自己的立场:对于双方均无配偶者的同居关系不干预、不保护。

如果双方在同居后,决定分手,需要自行解决,对于这种从未进行婚姻登记但是却又希望法院出面“名正言顺”分手的同居者,人民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保护未婚女性的法律3

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的途径主要有:

(1)要求公安机关、劳动行政部门、民政部门、基层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2)有权依法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如诉讼困难,可以申请获得法律救助;

(4)向个别组织投诉。比如消费者协会或者妇女联合会等社会组织等。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有经济困难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妇女,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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