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妇女权益保障法离婚

妇女权益保障法离婚

时间:2023-04-02 16:16:27
妇女权益保障法离婚

妇女权益保障法离婚

妇女权益保障法离婚,我们国家对于所有公民是有非常完善的法律保护的,保护弱势群体中的妇女和儿童,其中妇女在婚姻方面是有非常多的保护条例的,下面来看看妇女权益保障法离婚方面的内容吧。

  妇女权益保障法离婚1

妇女在离婚补偿方面有什么规定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7条增加了一款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男方工作等承担较多义务的,有权在离婚时要求男方予以补偿。”这是在婚姻法的基础上,对离婚财产分割制度的进一步明确。

婚姻法第40条规定,在夫妻书面约定个人财产制的情况下,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从保护妇女的角度重申了上述规定,是对妇女家务劳动价值的进一步肯定。离婚意味着家庭解体,夫妻双方都面临重新开始新的生活,被平均分割或约定归属的家庭财产中应当暗含着没有以金钱等物质形式表现出来的家务劳动的价值。

因此,法律应当赋予付出较多义务一方公平取得财产的权利,将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劳动的价值从财产中分离以进行补偿。

离婚时,女方请求补偿的前提条件是:①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

②女方负担了较多的家庭义务。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请求补偿的财产不是从夫妻 ……此处隐藏2167个字……保护问题需要我们的不断努力,不断完善。

  妇女权益保障法离婚3

《妇女权益保障法》对于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作了如下规定:“

第四十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利。

第四十一条国家保护妇女的婚姻自主权。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

第四十二条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四十三条妇女对依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影响。

第四十四条国家保护离婚妇女的房屋所有权。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分割住房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共同租用的房屋,离婚时,女方的住房应当按照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协议解决。夫妻居住男方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女方无房居住的,男方有条件的应当帮助其解决。

第四十五条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监护权。父亲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有其他情形不能担任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的,母亲的监护权任何人不得干涉。第四十六条离婚时,女方因实施绝育手术或者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应在有利子女权益的条件下,照顾女方的合理要求。

第四十七条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育龄夫妻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划生育,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和技术,保障实施节育手术的妇女的健康和安全。”

《妇女权益保障法离婚.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