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应该争取什么权益
离婚女方应该争取什么权益,在现在的社会上,如果夫妻两人感情破裂,最后的结果一定是走向离婚的道路,但是离婚也是有一定的流程的,需要双方协商沟通好之后才能离婚。那么离婚女方应该争取什么权益?
离婚女方应该争取什么权益1一、离婚女性可以争取什么权益?
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平摊夫妻共同债务,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男方有重大过错,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赔偿。不过,离婚时男女双方的权益都是平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 ……此处隐藏1429个字……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三、男方有重大过错,离婚时女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如果丈夫是过错方,根据以前《婚姻法》的规定,只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无过错方妻子才能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但《民法典》新增了一项兜底条款:一方“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
就是说,如果出现丈夫婚内出轨或者与他人非婚生子等情形,被法院认定为重大过错了,妻子同样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从而在法律上扩大了损害赔偿的范围。
四、全职太太离婚时可以多分财产、请求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婚姻关系中,女性通常是家庭生活中贡献较多的一方,照料老人、抚育子女等等。
对家庭投入较多的时间、精力,势必使女性的自我发展受到限制,经济收入减少,甚至没有收入。
因此在离婚时,法律会给予女性一定的倾斜和照顾,也是符合公平原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