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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女性权益的保护讲座

时间:2023-04-04 09:51:56
民法典对女性权益的保护讲座

民法典对女性权益的保护讲座

民法典对女性权益的保护讲座,女性作为相对弱势的群体,在很多的时候无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所以这个时候就要拿起法律这个武器去保护自身的权益。以下分享民法典对女性权益的保护讲座。

  民法典对女性权益的保护讲座1

“典”亮生活,与法同行——谈《民法典》对妇女权益的法律保护

为进一步增强社区妇女的法制观念,运用法律武器正确维权,共建和谐社区、和谐家庭。金色城市社区在“三八”维权周邀请社区向红律师“典”亮生活,与法同行----谈《民法典》对妇女权益的法律保护”法律知识讲座,讲座通过线上直播与线下居民现场参与形式举办。

向律师针对《民法典》总则编规定女性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人格权编对性】骚扰的规制;婚姻家庭编对妇女权益的保护;继承编对妇女权益的保护四个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进行讲解,并结合现实生活中的法律案例进行了举例说明。

在短短的半个多小时的授课中,现场的妇女们津津有味地听取了同自身利益有密切关系的法律知识。授课结束后,在座社区妇女居民表示,通过听讲座和现场咨询,使很多平日里遇到的法律问题都找到了答案。

本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妇女自我权益的保护意识和能力,敢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了全社会共同维护妇女权益、男女平等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民法典对女性权益的保护讲座2

“民法 ……此处隐藏1124个字……/p>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民法典》第1079条与第1091条明确规定了遭遇家暴的女性可以选择离婚,并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家暴是对女性身心的践踏,心怀期待,沉默忍受,但往往遭受一次又一次的打击,因此,女性朋友们如果在婚姻中遭遇家暴,应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1082条还通过限制男方离婚诉权,对女方在婚姻中特定时期作出了特殊保护。该法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怀孕是大多数女性必经的一个过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体现了国家对职场女性怀孕期间的关心与照顾。该法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章规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制度,主要内容是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等等,充分考虑了女职工的身体限制,最大程度地保护了女职工在职场中的竞争力和安全。

除了以上列举的几个法律外,还有很多法律都体现了对女性的特殊保护,这些法律都是为了实现更大范围、更深程度的男女公平而设,广大女性朋友们有必要去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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