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纠纷哪个部门投诉
租房纠纷哪个部门投诉?如果自己没有房屋居住的,是可以考虑租赁他人的房屋,双方当事人是需要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有的出租房可能有各种各样的问题,那么租房纠纷哪个部门投诉呢?
租房纠纷哪个部门投诉1一、租房纠纷找哪个部门投诉
1、可以向居民自治组织或者是居委会请求调解,也可以找房管所相关工作人员解决。
2、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3、对严重影响、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情况又较复杂或不服裁决的案件,则可诉请人民法院审理。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二、租房纠纷该怎么处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双方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首先经过双方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1、调解
它是指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出租承租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的一种方法和活动。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民间纠纷的调解处理
调解特别适用对某些界限不清的事实、责任含糊不究的租赁纠纷,租赁双方就近请调委会调解通过调解,纠纷双方,互谅互让,以达到既解决纠纷又不伤和气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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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的义务主要包括哪些
(1)修缮房屋。为保证承租人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应负责租赁房屋的修缮,包括零星维修和大修。大修后,出租人有权因房屋质量提高而适当提高租金。经同意由承租人修缮的,可以修缮费用充抵租金。
(2)缴纳房产税。除另有约定外,房产税一般由房屋出租人缴纳。
(3)出租人处分租赁房屋,应提前通知承租人。
承租方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1)按约定交纳租金。租金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没有规定的,依公平合理原则由双方议定;
(2)合理使用和维护租赁房屋。不得私自转租转让,不得用于违法活动;
(3)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出租方在什么情况下有权收回房屋?
(一)正常的情况收回房屋——房屋租赁合同期满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承租人另找房屋确实有困难的,房主应当延长租赁期限。未约定租赁期限的,房主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允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责令其搬迁;搬迁确有困难的,可以限期让其找房或腾出部分住房。承租户以一人名义承租的房屋,租赁期内,该人死亡,其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约履行的,应当允许。
(二)特殊情形收回房屋——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租
如房主住房困难,而房客又有条件另找住房的,也可协商解除租赁合同,租赁期内,承租人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累计六个月不交房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