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流程
青岛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流程,异地就医备案现已全市通办,省内跨市、跨省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享受与本市就医相同的医保报销比例,青岛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流程。
青岛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流程1参保人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流程
1、参保人异地就医前要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其中“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省内跨市就医不需要备案。
2、参保人凭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到异地已开通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执行就医地医疗机构就医流程和管理服务规范。
3、异地医疗费用进行联网直接结算时,参保人只支付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医保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支付。
4、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发生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异地医疗费用,与本市医疗费用累加计算,不超过本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其中异地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因各种原因未能联网结算的,参保人可持医院收费有效票据,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出院记录或门诊慢特病病历,由医保经办机构按参保地目录进行零星报销。
目录与政策
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青岛市政策。
青岛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流程2备案渠道
1、到医保经办大厅或医保工作站办理
异地就医备案已 ……此处隐藏312个字……理所有异地就医备案类型,常驻异地工作备案需单位办理。
③国家APP和微信小程序案(仅限跨省备案)
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手机APP和在微信“小程序”里搜“国家异地就医案”进行自助备案。
青岛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流程3青岛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省内跨市、跨省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享受与本市就医相同的医保报销比例;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按照《关于推进青岛市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青医保字〔2021〕1号)执行。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后超过6个月回本市就医的,医疗费用享受与本市就医相同的医保报销比例;备案后不满6个月回本市就医的,执行临时外出就医报销政策;备案前的异地医疗费以及备案后在长期居住地以外的医疗费,执行临时外出就医报销政策。
2、“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省内跨市、跨省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大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比例比本市同级医疗机构降低5个百分点;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按照《关于推进青岛市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青医保字〔2021〕1号)执行。
整合简化异地就医人员分类
(一)将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外出务工农民、外来就业创业人员,统一整合简化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一般指异地居住、生活、工作6个月以上的人员。
(二)将转诊转院人员,自行外出就医人员,回户籍地治疗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在外就医人员,统一整合简化为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