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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归纳争议焦点还是先举证

时间:2023-04-14 12:05:47
先归纳争议焦点还是先举证

先归纳争议焦点还是先举证

先归纳争议焦点还是先举证,如今法院案件呈现出持续上升的态势,只有争议焦点归纳准确无误,说理足够透彻,才能在保证判决结果准确的同时提高审判效率,以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那么先归纳争议焦点还是先举证呢?

  先归纳争议焦点还是先举证1

质证之前,质证和辩论要围绕争议焦点进行,利于查清案情。

民事案件庭审的话,法官归纳争议焦点的时间点有两个:

第一个就是双方已经简要陈述完各自的诉辩主张之后,由法官归纳争议焦点,然后由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以及质证

第二个时间点是法庭调查阶段结束之后,法官根据法庭调查的结果,再归纳一次争议焦点(也有可能和第一个时间点的完全一样),然后由双方围绕新归纳的争议焦点进行法庭辩论

至于是事实问题还是法律适用问题,视案件实际而定

我们通常都会关注到这样的一个问题,就是庭审时争议的焦点应该在何时总结。对于这样的一个总结的焦点来说,也是会让我们感觉到是十分有帮助的,能够让我们自己了解这样的案件,而且对于我们自身来说也是有一个稳步提升的作用的。我们在面临着这样一个问题的时候,通常都会发现总结争议的焦点是一个事实的问题。并且通过这样的一个法律适用的问题来说,也是能够对我们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

总结事实的作用

会让我们感觉到这样的问题,能够给我们带动一些非常好的行为。所以对于这样的一个民事案件的身体的话,就需要去通过法 ……此处隐藏1614个字……三是法庭审理阶段固定原告的诉讼请求,明确被告的答辩主张。

归纳争议焦点要本着一个原则,从确定的争议焦点上就能看出下步的审理思路,便于下步的法庭调查。争议的焦点往往在明晰原被告的诉辩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双方充分对抗的基础上产生的。因此,要准确的界定争议焦点,务必明确原被告各自的诉求与主张的事实和理由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全面综合分析原被告诉辩意见。

四是裁判过程中准确适用法律。

法官在起草裁判文书时,应当对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及被告提出抗辩理由的实体法律规范进行分析,从中找出法律条文构成要件。民事案件当事人之间必然存在某种法律关系,如侵权关系、合同关系、不当得利关系等,结合每一种法律关系的特点

准确把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在此基础上准确适用实体法律规范及相关过构成要件,再根据原告起诉的事实理由,对照被告答辩主张或理由归纳出争议焦点。这样归纳出的争议焦点才能真正做到全面、准确、客观,且合法。

裁判文书制作时,在归纳完争议焦点后,每个焦点均可以按照“三段论”进行段阐述,即:1、法律规范是什么;2、法律事实是什么;3、法律后果是什么。换言之,首先写明法律规定,然后写明案件争议事实,最后写结论,做到有理有据,层次清晰。“三段论”实际就是要求裁判文书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让理说得通、说得透。

总之,争议焦点的归纳,是法官的一项重要技能,更是衡量法官司法能力的重要标志,既关于证据事实和法律适用争议的关键问题,也是制作裁判文书的主线。因此,法官们应当善于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准确归纳争议焦点的能力,从而保障每个案件都经得住时间的考验和符合当事人的合理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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