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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居民医保报销条件

时间:2023-05-11 12:06:53
合肥居民医保报销条件

合肥居民医保报销条件

合肥居民医保报销条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住院待遇、门诊待遇和其他医疗待遇。普通住院医疗费用实行保底报销,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45%比例报销。合肥居民医保报销条件。

  合肥居民医保报销条件1

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医保的居民,其基本医保的年度支付限额为12万元,大病保险的支付限额为25万元。因此,参保者每年最高可报销37万元。

合肥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条件

受理条件

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保待遇的参保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

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在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费用报销,持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实时结算。

新生儿疾病住院

自出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新生儿参保手续的,从其出生之日开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即出生三个月内合规住院费用均可参与报销)。三个月之后参保的,从参保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生育费用补助待遇

在医疗机构产生的住院生育费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居民生育,生育补助1200元。

异地转诊住院报销

(1)已备案的《合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院申请表》;

(2)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3)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原件;

(4)费用明细总清单 ;

(5)若住院行手术治疗涉及 1000元以上医用材料的,需提供医用材料是国产还是进口 ……此处隐藏1234个字……大疾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在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一个保险年度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部分,由大病保险给予保障。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合肥居民医保报销条件3

合肥医保门诊报销待遇办理流程如下:参保人员在定点机构(有住院床位的定点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含急诊),持个人社保卡或出示医保电子凭证至定点机构收费窗口办理结算,机构向医保信息平台传送就诊明细数据,待医保信息系统反馈结算结果。

结算后打印医疗费用发票,门诊费用累计或报销结果在发票上直接列示,参保人员即完成待遇享受结算。(其中属于住院期间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慢特病门诊费用、孕产妇门诊产检费用以及健康体检、疫苗接种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不纳入门诊可报销费用累计。)

《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发生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含急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下列规定支付∶

在职职工在本市职工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医保基金年度起付标准为1000元,支付限额为 4000 元,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市(县)级及其他医疗机构、省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支付比例分别为60%、55%、50%;退休人员年度起付标准为800元,支付限额为 5000元,各级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

根据《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相关规定,参保人员凭医保电子凭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按照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在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联网直接结算。

《合肥居民医保报销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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