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回应知网涉嫌垄断问题
市场监管总局回应知网涉嫌垄断问题, 知网近日因“中科院停用事件”再次成为舆论焦点。此前,九旬退休教授赵德馨诉知网维权一事引发舆论关注,市场监管总局回应知网涉嫌垄断问题。
市场监管总局回应知网涉嫌垄断问题1近日,一则“中科院因近千万的续订费用不堪重负,停用中国知网数据库”的消息引发网络热议。据媒体报道,中科院相关工作人员确认这一消息属实,称原因在于知网的订阅费用连年上涨,已经突破千万元人民币的大关。
一边是国内具有较强科研实力的科研机构,一边是国内知名学术服务网站,这样的结果显然是大家不想看到的。有网友评价:“这不是知网的损失,不是中科院的损失,这是对中国科研力量的无限打击”,有媒体发出这样的感慨:“中科院都用不起,学术机构还要吃知网多少‘苦’?”
然而面对汹涌的舆论,中国知网最初的回应只是简单的“不属实”三个字。虽然事件发酵后,中国知网称其对中科院的服务未出现停止或中断的情况,2022年的订购工作正有序推进中,但这显然不足以解除公众的困惑。
事实上,中国知网因为收费过高、不合理涨价问题深陷舆论风波,早已经不是一次两次。2016年1月武汉理工大学发布停用知网的通知,同年3月北京大学也曾贴出即将停用知网的通知。有媒体统计至少有6所高校发布公告暂停使用知网,原因均为费用涨幅过高。如今中科院也加入这一行列,再次凸显知网涨价早已成为众矢之的。
知网 ……此处隐藏2505个字……在官方平台刊登道歉声明;立即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向包括原告在内的个人用户开放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服务;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1万元等。
那么,知网上述的这些行为是否涉嫌垄断?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博告诉央广网记者,相关经营者的行为是否构成垄断行为,要由反垄断执法机构或司法机关来判定。反垄断执法机构或司法机关在进行判定时会有相关步骤,第一步是界定相关市场;第二步是判定其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第三步是判定其是否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这方面目前还没有相关的司法或行政处罚先例,还不太好判断。”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表示。
赵占领分析称,如果单就定价行为本身而言,我国的价格法规定了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形式,知网向客户收取的费用应该属于市场调节价的范围,原则上是由企业根据经营策略自主确定。只是需要看看知网是否存在价格违法行为或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
具体而言,赵占领认为,需要先界定相关市场,一般根据需求替代分析或者供给替代分析去判断;不公平的高价行为指的是在成本基本不变的情况,是否大幅度提高收费标准。但这些都没有先例,也没有定论。
那么,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是否必然违反《反垄断法》?孟博指出,根据《反垄断法》规定,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本身是合法的,《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