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务办理的合同委托书
保险业务办理的合同委托书,委托书顾名思义就是委托他人来帮助我们完成自己的业务,而他人也有依法行使我们自己的权益,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去写委托书呢?以下是关于保险业务办理的合同委托书,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保险业务办理的合同委托书1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兹有我单位(个人)许委托人领取报案号、保险赔款。
领取保险款金额:¥ (大写: )
以转账方式支付给: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委托人在换行和处理上述单项的过程中,依法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此委托书有效期从签署之日起至理赔事宜处理完毕止。
理赔事宜包括:提交单证、办理车贷按揭保证、办理索赔申请手续、领取赔款(含网上划款)。
重要声明:
1、本授权书是由本授权人亲笔填写,由委托人确认其真实性,因虚假委托书导致的经济赔偿由委托人或领款人承担。
2、为方便贵公司可以顺利将款项通过银行转账划入以上指定的账号,本授权人已确认以上指定账号信息完整有效。
3、如因提供的'索赔资料和相关信息有误引起的后果由授权人承担。
4、授权人(被保险人)身份证明为本委托书必备附件。
授权人签章(公章):
受托人签章(公章):
身份证号:
日期:
保险业务 ……此处隐藏532个字……写并签字确认、5、仅有一个申请人时,应如何填写《理赔授权委托书》?
仅有一个申请人时,您可只需填写“委托人1”的相关内容,其他委托人信息不填写、
6、申请人多于四人时,应如何填写《理赔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多于四人时,您可填写多份《理赔授权委托书》,但请确保“代理权限”内容相同、
保险理赔委托书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
第六十三条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七条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死亡;
(四)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五)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百九十六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三百九十七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四百零一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
第四百零四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