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员如何和hr谈赔偿
裁员如何和hr谈赔偿,现在工作的竞争压力非常的大,公司额发展也很难景气,所以裁员是常有的事,而面对公司裁员时,大部分的人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做,那么裁员如何和hr谈赔偿
裁员如何和hr谈赔偿1一、收集整理谈判的证据资料。员工要跟HR谈裁员的事,必须要准备几样东西,如公司的裁员通知,劳动合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所在地劳动部门颁布的有关裁员规定等。当公司裁员不合理不合法且补偿不到位的时候,员工就可以利用上述准备的证据资料跟HR谈判和“斗法”了,并且员工一定可以斗的HR哑口无言。
二、重点谈补偿的事。既然是谈判,结果是最重要的。公司要裁员,员工要谈判,核心都是钱的事。在员工掌握充分证据且局面主动的情况下,员工可以有上、中、下三策谈判准备。上策就是员工坚持法定的裁员补偿,一分都不退让,公司自知裁员不合法也怕处罚,所以一切按照员工的要求给;
中策就是虽然员工占据法理制高点,但考虑到其他因素,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达成补偿和解;下策就是员工与HR谈崩了,只好走劳动维权途径(这个时候前面准备的证据资料就可以派上大用场)。
总而言之,上面的准备工作都搞好了,那么面对裁员,跟HR谈判的时候,如果是公司非法裁员,那就跟HR说要(2N+1)的赔偿;如果是公司合法裁员,那就要(N+1)的赔偿;除此之外,可以有更多灵活谈判,比如不要补偿但帮员工缴纳几个月的社保,或者用公司产品作价补偿员工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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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裁员的法定情形
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实施经济性裁减人员的企业,可以裁减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产生的富余人员。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